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5-009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 年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准则名称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
对2014年1月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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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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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后,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 |
-67,442,6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7,44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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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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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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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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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修改明细会计科目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83,4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3,88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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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该准则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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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公司按披露 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志济、张承珠、王磊、徐建军、赵耀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使本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李同民、刘子龙、董士冰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